拖 吊 領 車 證件
拖 吊 領 車 證件
二、車輛所有人未攜帶行 一、領車人請攜帶駕 (行)照、國民身份證領車。 二、領車 (機車、小型汽車、大型汽車)應繳納之移置、保管等費用,如下: 機車拖吊移置費每次新臺幣元。保管費每日新臺幣50元 (以日計算,未滿1日者,以1日計算)。 小型汽車拖吊移置費每次新臺幣元。保管費每日新臺幣元 (以日計算,未滿1日者,以1日計算)。 大型汽車拖吊移置費每次新臺幣元。保管費每日新臺幣元 (以日計算,未滿1日者,以1日計算)。 三、違規停車罰單,由本場立即開立,請依繳納期限內自行至監理單位或郵局劃撥,繳納費用。 (依各處罰條款裁罰標準而有不同,金額約為~元) 四、請於舉發違規通知單及領車 (領據)單上簽章。 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應提供行照正本或車主聯,及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領車,代理人則需提供駕照(或身分證)及行車執照,未持行照正本者,得傳真行車執照或車輛來源證明文件,經值班員警查核無誤,繳納移置、保管費後開立收據,並填寫切結書後,復依領車人意願代收當日違停交通違規罰鍰,憑移置保管繳納收據及放行條領車離場。 懸掛他車號牌者,須攜帶二部車輛行車執照或車主聯或雙方車主到場 (攜帶個人證件),經值班員警現場核對資料無誤後,再由場內專人核對車輛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誤後,領車人須另填切結書及繳納移置費、保管費後,憑收據及放行條始得辦理領車離場。 (一)本府交通局拖吊場代收交通違規罰款項目,僅限當日因違規停車並遭移置保管車輛,其他交通違規請依警察機關違規舉發通知單載明到案處所或繳納方式辦理。(一)一般拖吊:行照正本(如遺失,可用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之原始資料正本)。領車人駕照正本 (可用國民身分證替代)。 (二)酒駕拖吊:行照正本(如遺失,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之原始資料正本)。領車人駕照正本。繳納罰鍰收據正本(分期付款者不得領車)。查扣單。 (三)違規紅單繳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罰鍰金額):拖吊場代收。自行繳納者(需有駕照正本),請至各處罰機關或其相關規定場所繳納(如郵局等)。 (四)繳納拖吊費及保管費:機車拖吊費元(車輛/次)、保管費25元(每輛/半日);汽車拖吊費1,元(車輛/次)、保管費元(每輛/半日)、進場未逾1小時者免收保管費,保管費採半日制計價,未滿12小時以半日計)。 回列表 回頂端 回首頁 · 類 別: 拖吊常見問題 詳細內容: 一、 領車時應請民眾辦妥下列文件:身分證或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護照及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且載有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足資辨識其身分之證件)。行車執照或車輛原始證明(出廠及檢驗證明),若無前述文件,須提出足以證明該車輛來源之具體可信資料,並填寫切結書。違規車輛為無號牌車輛、懸掛他車號牌及逾檢註銷號牌車輛,且無法直接駛離,需透過拖吊車領車出場者,領車人非車輛所有人且未攜帶行車執照或車輛原始證明(出廠及檢驗證明)時,除須提出前述規定之文件,應由值勤員警核對領車人身分,並提供車輛所有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影本亦可)。 二、 前述資料由拖吊場櫃台人員核對資料無誤後並影印留存。 (一)應核對領車人身分證、車輛行車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二)若無行車執照時,須提示車輛原始證明(出廠及檢驗證明)或足以證明該車輛來源之具體可信資料,並填寫切結書。 (三)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 小型汽車需繳交移置費元/次,保管費元/半日、機車需繳交移置費元/次,保管費25元/半日;車輛經移置至保管場未逾1小時者,免收保管費(以車輛進場時間起算),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者,以半日計費,每半日(12小時)計費壹次。 點閱數:0 資料更新: 資料檢視: 資料維護: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回上一頁 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應提供行照正本或車主聯,及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領車,代理人則需提供駕照(或身分證)及行車執照,未持行照正本者,得傳真行車執照或車輛來源證明文件,經 一、領車人請攜帶駕 (行)照、國民身份證領車。. 二、領車 (機車、小型汽車、大型汽車)應繳納之移置、保管等費用,如下: 機車拖吊移置費每次新臺幣元。保管費每日 車輛違規領車須知. 一、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 (出廠及檢驗證明),由保管場核對資料無誤,始得領車離場。.
- 車主領車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證件(須具備相片、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等資料缺一不可),及自行車鑰匙或相關足資證明文件,向保管場人員洽 一、領車人請攜帶駕 (行)照、國民身份證領車。 二、領車 (機車、小型汽車、大型汽車)應繳納之移置、保管等費用,如下: 機車拖吊移置費每次新臺幣元。保管費每日新臺幣50元 (以日計算,未滿1日者,以1日計算)。 小型汽車拖吊移置費每次新臺幣元。保管費每日新臺幣元 (以日計算,未滿1日者,以1日計算)。 大型汽車拖吊移置費每次新臺幣元。保管費每日新臺幣元 (以日計算,未滿1日者,以1日計算)。 三、違規停車罰單,由本場立即開立,請依繳納期限內自行至監理單位或郵局劃撥,繳納費用。 (依各處罰條款裁罰標準而有不同,金額約為~元) 四、請於舉發違規通知單及領車 (領據)單上簽章。一、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 (出廠及檢驗證明),由保管場核對資料無誤,始得領車離場。 二、車輛所有人未攜帶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告知車籍資料,經查證無誤後,始得領車離場。 三、非車輛所有人持有違規車輛行照,或無行照持有車輛原始證明文件領車時,領車人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由保管場人員核對資料無誤,經領車人填寫切結書後,始得領車離場。 四、非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未攜帶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領車人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車輛所有人身分資料證明文件或授權文件,由保管場人員核對資料無誤並影印留存,經領車人填寫切結書後,始得領車離場。
- 一、領取車輛應攜帶證件:車主親自領取應備妥行照或車籍資料與本人身分證。非車主代為領取須備妥行照或車籍資料與車主身分證、委託書及代領人身分證。 二、領取車輛 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應提供行照正本或車主聯,及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領車,代理人則需提供駕照(或身分證)及行車執照,未持行照正本者,得傳真行車執照或車輛來源證明文件,經值班員警查核無誤,繳納移置、保管費後開立收據,並填寫切結書後,復依領車人意願代收當日違停交通違規罰鍰,憑移置保管繳納收據及放行條領車離場。 懸掛他車號牌者,須攜帶二部車輛行車執照或車主聯或雙方車主到場 (攜帶個人證件),經值班員警現場核對資料無誤後,再由場內專人核對車輛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誤後,領車人須另填切結書及繳納移置費、保管費後,憑收據及放行條始得辦理領車離場。 (一)本府交通局拖吊場代收交通違規罰款項目,僅限當日因違規停車並遭移置保管車輛,其他交通違規請依警察機關違規舉發通知單載明到案處所或繳納方式辦理。(一) 出示違規車輛之行車執照及領車人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 件。 (二) 無行車執照者,得持車輛原始證明文件 (出廠及檢驗證明)及領車人 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件。 保管場之服務員應請領車人離場前檢視車輛狀況。 如有車損而提出申訴者, 保管場應與車主協商處理。 十一、 領車人對於車輛拖吊有異議時,得向本府交通局提出申訴。 十二、 領車人未辦妥領車手續,逕自駛離保管場者,服務員應立即向當地 派出所報案,並陳報本府交通局。 十三、 拖吊車除執行勤務或檢修外,應停放於所屬保管場內,不得移作他 用。 十四、 服務員之請假及每月勤務排班表,應由本府警察局派駐各保管場主 管初核後送本府交通局核准。 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 一般拖吊的話,取車時需要兩個證件,分別是行照正本、領車人駕照正本 (可用國民身分證替代)。 接著就是繳納違規紅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罰鍰金額 元,還有更重 一、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 (出廠及檢驗證明),由保管場核對資料無誤,始得領車離場。 二、車輛所有人未攜帶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告知車籍資料,經查證無誤後,始得領車離場。 三、非車輛所有人持有違規車輛行照,或無行照持有車輛原始證明文件領車時,領車人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由保管場人員核對資料無誤,經領車人填寫切結書後,始得領車離場。 四、非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未攜帶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領車人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車輛所有人身分資料證明文件或授權文件,由保管場人員核對資料無誤並影印留存,經領車人填寫切結書後,始得領車離場。腳踏車亂停也會被拖吊,但是腳踏車沒有車牌,車主想要領回超麻煩!必須拿出身分證件,跟腳踏車合照之後簽切結書才能把車領走,再加上領車的
海山違規拖吊保管場. 電 話. 臺北市違規車輛拖吊查詢 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違規車輛拖吊查詢 簡訊通知服務 汽車機車 自行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 車號 (必填)//民間 繳費領車須知 內容常見問題 內容高雄市違停車輛取締移置申訴案件處理流程 便民服務. 板橋區文化路2段號 (華江橋下) (一)領車時間:保管之車輛全日24小時開放領車人領車,領車人未依「臺南市政府委託民間拖吊車暨保管場實施違規車輛移置與保管作業及服務品質查核規定」辦妥移置費及保 停車及拖吊; 公共運輸; 交通服務; 交通事件裁決 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有拖吊保管場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35條、交通事故車) 名 稱. 地 址.(一) 出示違規車輛之行車執照及領車人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 件。 (二) 無行車執照者,得持車輛原始證明文件 (出廠及檢驗證明)及領車人 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件。 保管場之服務員應請領車人離場前檢視車輛狀況。 如有車損而提出申訴者, 保管場應與車主協商處理。 十一、 領車人對於車輛拖吊有異議時,得向本府交通局提出申訴。 十二、 領車人未辦妥領車手續,逕自駛離保管場者,服務員應立即向當地 派出所報案,並陳報本府交通局。 十三、 拖吊車除執行勤務或檢修外,應停放於所屬保管場內,不得移作他 用。 十四、 服務員之請假及每月勤務排班表,應由本府警察局派駐各保管場主 管初核後送本府交通局核准。 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 腳踏車亂停也會被拖吊,但是腳踏車沒有車牌,車主想要領回超麻煩!必須拿出身分證件,跟腳踏車合照之後簽切結書才能把車領走,再加上領車的 · ⚠️提醒大家,如果在汽車、機車被拖吊後「半小時」內,想辦法衝往保管場,備齊證件領回愛車,雖然還是要付拖吊費用,但是可以省下一大筆汽機車保管費喔。 一般來說,除了臺北市因為分區業務較細的關係,大多數地區的汽機車都會被拖吊到離自己所在區域最近的拖吊場。 建議可以先打電話過去詢問是否有被拖吊。 要是你對被拖吊當地交通不熟悉,我們特別準備了「拖吊場地圖」,可以查詢最近的汽車、機車拖吊保管場。 最後,我們在文末替大家列出汽車、機車車主一定要知道的常見拖吊資訊問答,包括中華民國法定罰金數目、準備證件以及各種拖吊相關注意事項,歡迎前往文末《拖吊業務常見問答》查閱。 臺灣島汽機車拖吊保管場 北部地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 中部地區:苗栗縣市、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雲林縣市;⚠️提醒大家,如果在汽車、機車被拖吊後「半小時」內,想辦法衝往保管場,備齊證件領回愛車,雖然還是要付拖吊費用,但是可以省下一大筆汽機車保管費喔。 一般來說,除了臺北市因為分區業務較細的關係,大多數地區的汽機車都會被拖吊到離自己所在區域最近的拖吊場。 建議可以先打電話過去詢問是否有被拖吊。 要是你對被拖吊當地交通不熟悉,我們特別準備了「拖吊場地圖」,可以查詢最近的汽車、機車拖吊保管場。 最後,我們在文末替大家列出汽車、機車車主一定要知道的常見拖吊資訊問答,包括中華民國法定罰金數目、準備證件以及各種拖吊相關注意事項,歡迎前往文末《拖吊業務常見問答》查閱。 臺灣島汽機車拖吊保管場 北部地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 中部地區:苗栗縣市、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雲林縣市; 向交通大隊申訴:如果車主懷疑車損是拖吊業者所致,可以向交通大隊申訴,請務必告知車輛或紅單號碼;若經查證屬實,車主就可向拖吊業者請求賠償。 請求舉證協助:車主欲查看採證照片,可向逾放場或拖吊場請求提供查看;如果執勤員警執行拖吊作業時,導致車輛內部損壞 (例如變速箱、中控鎖損壞或底殼破損等),若無法從相片或錄影中取得證據,必要時車主可請原廠商鑑定。 發現車子正要被拖吊,可以阻止嗎? 應備證件:行車執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請檢附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應檢附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出具4個月內保養紀錄表。使用燃料為液化石油氣(LPG或雙燃料)汽車應檢附1個月內經合格工廠檢測合格之紀錄表 持有前項收據之領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辦理領車: (一)出示違規車輛之行車執照及領車人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行車執照者,得持車輛原始證明文件 (出廠及檢驗證明)及領車人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件。
在地上看到你的車號嗎?快來找回你的愛車。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違規車輛拖吊查詢服務網站-違規拖吊車輛查詢 首頁 違規拖吊車輛查詢 違規拖吊車輛查詢 汽機車 輸入車號: 驗證碼 hours ago · 對此,財政部表示,從4月10日到今年10月31日,攜帶任一家提款卡到指定ATM機台操作(全國共2萬台,覆蓋率達%),就能領到元,跨行也免收 1 hour ago · 全民普發元,如果是線上登記,不少人款項已經入帳。不過現在卻傳出,竟然有人「翻倍領」。當事人還原,他在四號先領到一次,到了六號又領到第二次,但扯首頁Mobile01 向交通大隊申訴:如果車主懷疑車損是拖吊業者所致,可以向交通大隊申訴,請務必告知車輛或紅單號碼;若經查證屬實,車主就可向拖吊業者請求賠償。 請求舉證協助:車主欲查看採證照片,可向逾放場或拖吊場請求提供查看;如果執勤員警執行拖吊作業時,導致車輛內部損壞 (例如變速箱、中控鎖損壞或底殼破損等),若無法從相片或錄影中取得證據,必要時車主可請原廠商鑑定。 發現車子正要被拖吊,可以阻止嗎? 下一頁看看規定這樣說 愛車正被拖吊,2種情況可請警方停止拖吊 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當車主發現愛車正被拖吊時,可以阻止警方執行嗎? 之前高雄市一名女子不服警方拖吊其車,在現場與員警拉扯爭執,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依妨害公務罪起訴該女。 (四)車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未攜帶行車執照或車輛原始證明者,應請出示國民身分證及駕駛執照,經執勤員警查證無誤後,並填寫切結書,方可辦理領車手續。 (五)未出示行車執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及駕駛執照或國民身分證者,不得辦理領車手續。 (六)領車人無駕駛執照或顯有違反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二款之情事者,不得辦理領車手續。 (七)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 (八)民眾領車時間為每日七時起至二十三時止。 二、領車時應繳納費用: (一)移置費:機車每輛次元、小型汽車每輛次元、大型汽車及曳引車每 輛次2,元、拖車、半拖車、拖架每輛 (個)次5,元。到拖吊場領車,收據上說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4款,查到的條文如下: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若說只開罰單心裡或許還好受一點,竟然被拖吊就很@$#&^%。 對街同樣是黃線,甚且是紅線都停滿車就沒事,而且據拖吊處說黃線僅有公告 (或立牌)路段能假日停車,若無則不能停車。 可是我看整條立農街二段都沒公告,為何對街的車輛相安無事? 怎有不同的標準? 類別 作業項目 應備證件 壹、 汽、機車車籍 管理部分 一、 自用小型汽車、機 車新領牌照登記 一、 個人名義: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 證明(以下簡稱身分證明文件)。 公司行號名義: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 違規車輛檢舉專線內容拖吊場聯絡資訊及轄區內容拖吊作業時間及拖吊重點項目
需帶那些證件及繳交多少費用才可領車?. 一、領車人請攜帶駕 (行)照、國民身份證領車。拖吊移置費每次新臺幣元。保管費每日新臺幣50元 (以日計算,未滿1日者,以1日計算)。 · 愛車被拖走受損,有得賠償嗎?領車必須檢查車況:車主領車時,必須在離開保管場之前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訴,由車主與逾放場或拖吊場協商 例:ABC 或 abc皆可。. 如何查詢汽機車被拖吊至何處?. 一、除可透過違規停車現場地面書寫之保管場電話、名稱、車號及利用市民當家熱線(外縣市:)查詢車輛移置保管地點外,亦可透過「臺北市交通大隊車輛拖吊查詢系統 註:請輸入完整車牌號碼,必須含""區隔符號,英文字母不分大小寫。.
- 車輛違規領車須知 一、車輛所有人領車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出廠及檢驗證明),由保管場核對資料無誤,始得領車離場。 二、車輛所有人未攜帶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告知車籍資料,經查證無誤後,始得
- 應備證件:行車執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請檢附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應檢附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出具4個月內保養紀錄表。使用燃料為液化石油氣(LPG或雙燃料)汽車應檢附1個月內經合格工廠檢測合格之紀錄表
- 應備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須蓋妥印章)。出廠證或進口證明書。貨物稅完稅證。統一發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 經審核並完成報廢登記後,系統將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廢 繳銷牌照: 如果車輛只是暫時不使用,之後還有領牌再使用的可能性,那就選擇繳銷。. 貼心提醒號牌需在申請完成後10日內 (含例假日),利用步驟三「號牌回收管道」,將號牌寄回監理機關。.
8、民眾領車時間為每日七時起至二十三時止。、移置費:機車每輛次元、小型汽車每輛次元、大型汽車及曳引車每輛次2,元、拖車、半拖車、拖架每輛 (個)次5,元。、保管費:機車每日50元、小型汽車每日元、大型汽車輛每日元、曳引車輛次每日 及辦理領車等相關手續,違規車 輛應移置至保管場。各單位駐地 保管車輛,應循業務系統將車輛 清冊即時通報(或函文) 交通警 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及業管單 位統籌調派拖吊車移置保管場。 車輛移置、保管、發還之執行要 一)移置作業:通報交通警察大隊勤 · 持有前項收據之領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辦理領車: (一)出示違規車輛之行車執照及領車人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行車執照者,得持車輛原始證明文件 (出廠及檢驗證明)及領車人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件。
3、非配偶或直系親屬者而持有行車執照者領車時,須出示車主委託書及領車人駕照、身分證或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證件經查驗相符者。 4、車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未攜帶行車執照或車輛原始證明者,應請出示國民身分證及駕駛執照,經執勤員警查證無誤 · 到拖吊場領車,收據上說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4款,查到的條文如下: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若說只開罰單心裡或許還好受一點,竟然被拖吊就很@$#&^%。 對街同樣是黃線,甚且是紅線都停滿車就沒事,而且據拖吊處說黃線僅有公告 (或立牌)路段能假日停車,若無則不能停車。 可是我看整條立農街二段都沒公告,為何對街的車輛相安無事? 怎有不同的標準?